[法律知识]单位停工停产,有时候可不必支付员工工资

发布日期:2018-10-29 文章来源:包装地带
  

 公司应如何支付工资

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工资清单,又称工资条。工资清单上应载明支付工资的各种名目,即工资支付项目。对工资支付项目的设定,国家没有统一的规定,须由用人单位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在工资所包括的范围内具体设定。

我国法律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劵替代货币支付。以币值形式支付工资,可以更好地体现按劳分配,实现劳动者的消费愿望,强化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同时也符合国际通行的做法。

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所谓按月支付,是指按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每月支付工资的日期。如支付工资的日期恰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用人单位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对于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人员,工资也可以按周,日,小时发放。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和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一些企业后即支付工资。

单位停工停产要支付工资吗

由于在用人单位原因造成停工停产期间,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停工工资。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目前应按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基本生活费。

由于劳动者原因造成停工停产期间,除因工负伤在停工治疗的停工留薪期间,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原工资待遇以外,一般是可以不支付工资或基本生活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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